摘要勞動部表示,職場人際互動難免出現意見不合、口角衝突或相處摩擦,但法律上的職場霸凌有明確判斷架構。
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增訂職場霸凌相關規範預定7月1日上路,近期網路流傳「訂雞排沒揪」等職場互動是否可能構成霸凌,引發討論。 勞動部說明,職場中不愉快或不受歡迎的行為,不能只憑個人主觀感受認定為職場霸凌,仍須符合新法所定要件並經調查程序確認。
勞動部表示,職場人際互動難免出現意見不合、口角衝突或相處摩擦,但法律上的職場霸凌有明確判斷架構。 像是同事間偶發爭執、非因工作衍生的私人衝突,若未符合勞動場所及執行職務過程等條件,通常難以直接納入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處理。
依新制規範,職場霸凌必須同時符合5項要件。 包括行為發生於勞動場所且與執行職務過程有關、行為人與被害人屬同一事業單位內部員工,且一方利用職務或權勢對另一方為不當言行。 若非同一事業單位勞工之間發生衝突,則不適用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規定。

第三項要件是行為須逾越業務必要且合理範圍,正當的業務指導、行政管理或要求員工在合理時間內完成工作,原則上難以認定為霸凌。 相對地,若設定明顯過高目標、要求短時間內完成不可能達成的任務,或以職權方式作出不當對待,才可能進一步被納入審酌。
此外,不當言行還必須具有反覆或持續性,並造成勞工身心健康危害或不良影響。 勞動部提醒,單一條件不足以成立職場霸凌,5項要件必須同時具備,且仍需透過調查程序認定,避免將一般職場摩擦或一次性輕微事件直接等同霸凌。
勞動檢查機構將針對雇主是否落實職安法規定的處理程序實施檢查,並督促雇主啟動調查或調處,以維護勞工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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